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晓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盘锦市大洼区。
被告:孙成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石桥市。
审理经过
原告陈晓磊与被告孙成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立案。原告陈晓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陈晓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未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