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白某军,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山西省方山县马坊镇温家庄村,无固定职业,现在内蒙古赤峰市监狱服刑。
被执行人白某应,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山西省方山县马坊镇温家庄村,无固定职业,现在内蒙古赤峰市监狱服刑。
审理经过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人民法院(2020)内2522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移送执行的白某军、白某应追缴违法所得,本院立案后责令白某军、白某应履行违法所得305,000元的给付义务,但至今未履行。现查明白某应在方山县圪洞农村信用合作社农贸储蓄所有银行存款。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白某应在方山县圪洞农村信用合作社农贸储蓄所账号内的银行存款600元(陆佰元)。
本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