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被告人叶超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作出(2021)湘0103刑初441刑事判决书。现发现笔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原判决书第一页第十行中被告人叶超阳被逮捕的时间“2020年2月9日被依法逮捕。”,现更正为“2021年2月9日被依法逮捕。”;第一页第十三行中对检察院起诉书文号的表述“长天检刑二检刑诉〔2021〕392号”,现更正为“长天检刑二检刑诉〔2021〕395号”;第一页第十六至十七行中对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表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柳彬、助理检察院祝明亮出庭支持公诉”,现更正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柳彬、助理检察员祝明亮出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