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汤乾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广安市人,住四川省西昌市。
被告:蔡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西昌市人,住四川省西昌市。
审理经过
汤乾平与蔡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汤乾平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汤乾平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汤乾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汤乾平负担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