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成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於亚,安徽曙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滁州市南谯区滁酒酒店,住所地滁州市南谯区南谯中路15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103MA2Q7HQJX5。

经营者:高维荣,女,该酒店业主。

审理经过

原告马成强与被告滁州市南谯区滁酒酒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原告马成强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判令被告支付10000元、并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成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成强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80元,变更诉讼请求后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马成强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