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敏,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枣庄市薛城区。 被执行人:山东昂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西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0779711411T。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王敏与被执行人山东昂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薛城区人民法院(2018)鲁04民终24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山东昂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敏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东昂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8)鲁04民终243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张桂勇 审判员 王泉涌 审判员 张 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曹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