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4月25日对原告刘启龙与被告刘颖、被告刘莉、被告王文杰、被告王文明、被告王文亮、被告王文斌、被告王文勇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京0109民初1736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2021)京0109民初1736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页第一行“1958年6月6日”补正为“1958年6月8日”。
审 判 员 周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