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周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常州市钟楼区。 被申请人:常州善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新庄村委工业园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235JPA3T。 法定代表人:周琪。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颖,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6月16日裁定受理了周琪申请常州善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强制清算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被申请人常州善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常州市钟楼区辖区范围内。为有效核查常州善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及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本案由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指定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 星 审判员 周韵琪 审判员 沈超彦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方 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