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陈培央、新野县天伦燃气有限公司: 申请人陈培央与被执行人新野县天伦燃气有限公司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新野县天伦燃气有限公司现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陈培央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329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朝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万春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