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梁锐,男,汉族,住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梁锐罚金一案中,已执行到位804.2元,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皖0291执8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俊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潘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