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文勇,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玉兰,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息县。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文勇因与被申请人李玉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15民终11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本院认为
本院审查过程中,2021年8月18日,文勇向本院撤回再审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文勇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文勇撤回再审申请。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王道新 审 判 员 朱永超 审 判 员 冯卫疆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肖 强 书 记 员 颜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