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宁跃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
委托代理人:刘志慧,内蒙古恃法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关会山,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现住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宁跃芳因与被申请人关会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1)内2531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