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风梅,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乡市牧野区。 被执行人:王怡,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卫辉市。 被执行人:王增席,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乡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王风梅与王怡、王增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豫0711民初38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正在履行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711执16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翁玉江 审 判 员 苏守哲 审 判 员 林 晖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代书记员 裴颖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