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史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丽琴,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
被告:陈少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
负责人:张向弛,该公司经理。
案由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速裁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9月3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史斌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收取),由史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