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朱玉春,女,****年**月**日出生,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闾阳驿镇闾四村*号。 被执行人:彭英俏,女,****年**月**日出生,住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大羊村五组*号。 被执行人:彭铁刚,男,****年**月**日出生,住辽宁省凌海市三台子镇下铁厂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玉春与被执行人彭英俏、彭铁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 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何佳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