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崔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被执行人:黄利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崔艳与被执行人黄利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在本院达成执行和解,并制作了和解笔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中止(2021)湘0408民初63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