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杨春才、铁岭市中国国际旅行社:
杨春才与铁岭市中国国际旅行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8748.3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1029.38元,其中,本金15700元,诉讼费172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0028.38元,执行费2281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杨春才。至此,杨春才(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1221民初258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执行员王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