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雪刚,男,生于****年**月**日,汉族,住南漳县。 被执行人:万永超,男,生于****年**月**日,汉族,住南漳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雪刚与万永超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万永超在网络银行内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万永超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085e9858ef823bda59eb6d484@wx.tenpay.com)存款人民币272.4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罗兢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宇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