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肖飞、王金燕、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肖飞、王金燕申请执行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468.96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468.9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肖飞、王金燕。至此,(2021)黔0113执10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丁亮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黄奕 书记员杨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