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某某,男。 被告:陈某,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某某,律师。 被告:某保险公司。 负责人:徐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某,律师。 被告:某保险公司2。 负责人:刘某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某,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陈某、某保险公司、某保险公司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原告张某某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某申请撤回对被告某保险公司2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骆云亚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吴亮亮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