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沂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大庆,江苏良修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东旭,江苏良修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新沂市唐店街道双山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新沂市唐店街道双山村。
法定代表人:李瑞,该村委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浩轩,江苏彭城(新沂)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原告李万**与被告新沂市唐店街道双山村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陈都冉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