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玥,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常居住地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秀玲,系张玥之母。
被告:姚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
审理经过
原告张玥与被告姚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转为普通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