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平江县非凡门控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开发区育才路8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MA4M40MN4T。
法定代表人:唐剑勤。经理。
被执行人美景华城业主委员会。住所地:平江县美景华城小区。
负责人:喻兴中。
审理经过
关于平江县非凡门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平江县美景华城业主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2020)湘0626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请求由被执行人平江县美景华城业主委员会向申请执行人平江县非凡门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000元,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自判决书确定付款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50元。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本院查明
现本院查明,平江县非凡门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平江县美景华城业主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为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2020)湘0626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现发现本院就平江县非凡门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平江县美景华城业主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后,被告平江县美景华城业主委员会已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处于审理阶段,故本案的执行依据(2020)湘0626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依据(2020)湘0626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请求本院对“由被执行人平江县美景华城业主委员会向申请执行人平江县非凡门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000元,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自判决书确定付款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50元”的部分予以强制执行,而本案执行所依据的民事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现申请执行人的执行请求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所规定的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的条件,应当予以驳回。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平江县非凡门控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