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占双莲,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江西省都昌县人,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被执行人:查文林,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江西省都昌县人,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占双莲申请被执行人查文林离婚纠纷一案,都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赣0428民初13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占双莲于2021年4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占双莲已和被执行人查文林达成和解,本院认为和解协议履行时限过长,可以终结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时,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赣0428执4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