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明,住址大连市甘井子区。

被告:刘晶,住址大连市甘井子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明与被告刘晶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赵明需要时间搜集证据材料,现原告申请撤诉。

本院查明

经审查,原告赵明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赵明撤回对被告刘晶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66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333元,由原告赵明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