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晓雪,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大城县。 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16号楼8层801、804、805、806、807、808、802B、1层102A房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35580608T。 负责人:宋悦,系该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委托代理人:李思远,河北拓石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李晓雪与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21年8月10日上午9时本院对本案开庭审理时,原告李晓雪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晓雪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李晓雪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刘猛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郭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