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晓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
委托代理人:刘健,石家庄市高邑开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郑雪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浚县。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华勇,职务,经理。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城南路东侧正高国际广场。
审理经过 原告张晓辉诉被告郑雪东、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7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因申请人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现申请人撤回对被申请人提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所有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张晓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张晓辉担负。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凤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史凤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