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灵寿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贡辉萍,河北东临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尹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灵寿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卫国,河北尅志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王某诉被告尹某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立案后,本院告知原告王某预交案件受理费1350元,否则本案将按照撤回起诉处理。原告王某明确表示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某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