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钟小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铜鼓县人,住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被申请人:钟启秀,女,****年**月**日出生,汉族,铜鼓县人,住江西省南昌市。
被申请人:卢利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铜鼓县人,住江西省铜鼓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钟小霞(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钟启秀、卢利萍(以下简称两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钟小霞于2021年1月1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并申请启用网络查控措施。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钟启秀、卢利萍50000元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钟启秀、卢利萍相当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