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祁门县阊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祁门县凤凰新村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楼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4MA2NJRFW6A。

法定代表人:汪明明,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益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祁门县,代理权限系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丹丹,安徽昌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李新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祁门县。

第三人:张顺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祁门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洁,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代理权限系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原告祁门县阊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新潮、第三人张顺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原告祁门县阊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本案原告祁门县阊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祁门县阊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1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祁门县阊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