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贵州立安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思南县双塘产业园内13标准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黎海强。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0年12月11日以(2020)黔0624执保194号保全裁定对贵州立安门窗系统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进行保全处理。现该案件已转入执行阶段,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决定执行贵州立安门窗系统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贵州立安门窗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24080651091**088**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85374.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