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建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扶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兴志,周口市扶沟县众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张满龙,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扶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激平,河南助盈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王建喜与被告张满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原告王建喜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建喜与被告张满龙私下协商解决,现原告王建喜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王建喜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计50.00元,由王建喜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王献彬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李翠红 书 记 员 程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