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湖南省常宁市。

委托代理人吴安成,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尹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湖南省常宁市。

审理经过

原告唐某诉被告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2021年9月3日,原告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诉讼中,原告唐某申请撤诉,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计1750元,由原告唐某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