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谢菊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南县。
被执行人罗文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重新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谢菊香与被执行人罗文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19)湘0406民初9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目前已执行到位4200元,并依法轮候冻结被执行人罗文龙银行工资发放账户,本案余款及利息等申请执行人谢菊香与被执行人罗文龙已于2021年8月11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本案一时无法全部执行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中止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19)湘0406民初98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