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陆良县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农药六门市。
注册号:530322100009026
负责人:马景波
地址:陆良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运昌,男,回族,****年**月**日出生,住陆良县工商局生活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王贵林,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陆良县。
审理经过
原告陆良县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农药六门市与被告王贵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0日受理立案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以“双方以已自行协商处理”为理由,于2021年4月15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也不损害国家、公共及他人利益,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陆良县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农药六门市撤回对被告王贵林的起诉。
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陆良县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农药六门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