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江西郑顺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春市铜鼓县三都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6705726709K。
法定代表人:郑立训,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浏阳市金豹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住所地:浏阳关口街道办事处和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1842179758。
法定代表人:唐忠发,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唐忠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浏阳市人,住湖南省浏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江西郑顺实业有限公司与浏阳市金豹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唐忠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浏阳市金豹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在浏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有房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浏阳市金豹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浏阳市的房产(房产证号:浏房权证字第××号),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