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姜建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海林市。
被执行人:柳跃治,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海林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建军与被执行人柳跃治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应裁定终结本案件的执行;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黑1083执1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崔海峰
审判员 李 凯
审判员 刘宇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鲍禹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