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邝代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武县。
被申请人:黄开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武县。
审理经过 解除保全申请人邝代军诉被申请人黄开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9日作出(2021)湘1025民初341号之一民事裁定,冻结申请人邝代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35000元;冻结被申请人黄开红银行存款35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邝代军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邝代军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现本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上述保全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解除对申请人邝代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35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黄开红银行存款35000元的冻结或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人员 审判员 付 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