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童修庆,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郓城县。

被告:宋美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郓城县。

审理经过

原告童修庆与被告宋美艳探望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8日立案。童修庆于2020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宋美艳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童修庆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童修庆撤回对宋美艳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童修庆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