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郑浩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书军,河北泽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天津宏迅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2号楼206-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MA05RBM098。

法定代表人:崔锦庆,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保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景县,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崔宏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审理经过

原告郑浩楠与被告天津宏迅电子有限公司、被告崔宏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原告郑浩楠于2021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郑浩楠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郑浩楠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郑浩楠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