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张立双,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专科文化。居住黑龙江省海伦市丰山乡,现服刑中。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立双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立双应缴纳罚金5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不动产、收益类保险、公积金、房产)等措施,查到被执行人张立双,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秦瑞驰 审判员 高晓明 审判员 付晶霞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佳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