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景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子峰,黑龙江盛名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艾玉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

审理经过

郭景峰与艾玉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立案。原告郭景峰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郭景峰撤诉。 案件受理费2,640.00元,减半收取计1,320.00元,由郭景峰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韩 强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赵依华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