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沁园中路86号,组织机构代码:87747927-3。
法定代表人:卢新强。
被执行人:范志洋,女,汉族,住济源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会宁、范志洋、王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范志洋名下车牌号为豫U×××××机动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范志洋名下车牌号为豫U×××××机动车一辆,期限为2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