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09529424X9。
负责人:满宁,总经理。
被告:马志斌,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天津市东丽区。
审理经过 原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马志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原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按原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人员 审判员 徐 肃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