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廖某,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被执行人:王某,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已履行赔偿款29280元。申请执行人廖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就下剩赔偿款32100元达成和解协议,即由被执行人王某于2021年6月开始每月30日前向申请执行人廖某履行赔偿款1000元,直至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廖某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宁0303执4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