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张峻义,职务:院长。
被执行人:程发红,女,汉族,现住黑龙江省密山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程发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罚金一案中,于2021年6月29日执行立案。依法发起总对总网络查控,已划扣被执行人网络账户及银行账户存款2230.13元。已提取程发红在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购买保险现金价值2101.54元。被执行人名下未发现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903执6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