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曹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宁晋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娜,河北古丁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力强,河北古丁桥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辰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宁晋县。
审理经过
曹磊与李辰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8日立案。原告曹磊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曹磊撤回对被告李辰辉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曹磊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牛英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贾永涛 书 记 员 张保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