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支付令

申请人: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        

被申请人:富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甘肃省会宁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陈某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人陈某称,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6月1日,申请人应被申请人要求在会宁县人民法院安装门禁,双方商量总共费用为4100元。2021年7月6日,经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又维修一次门禁,维修费用为100元。综上,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总金额为4200元。2021年7月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2100元,剩余2100元至今未付。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特发出如下支付令:        

被申请人富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陈某支付欠款2100元。        

申请费50元,由被申请人富某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