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长沙市芙蓉区天来建材经营部,住所地长沙市芙蓉区金利路147号金利苑综合楼106号。 经营者:袁凯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阴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领先,湖南罡翅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红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荥阳市。

审理经过

原告长沙市芙蓉区天来建材经营部与被告陈红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原告长沙市芙蓉区天来建材经营部于2021年8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长沙市芙蓉区天来建材经营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长沙市芙蓉区天来建材经营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1,242元,减半收取621元,由原告长沙市芙蓉区天来建材经营部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闫 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邓湘君 书 记 员  蒋雪花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