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翼龙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西建设路北B座8层812。
法定代表人:毋邦朝。
被执行人:赵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滨区。
被执行人:关冬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滨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河南翼龙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赵飞、关冬梅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关冬梅名下有豫M×××××帝豪牌车辆一辆,依法应予以查封、扣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关冬梅所有的豫M×××××帝豪牌车辆一辆。
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二十日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